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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船舶通检互认启动:江苏发出首份证书 为船东省下约十万元

发布日期:2024-10-14 16:58    点击次数:138

从今年10月起,全国船舶通检互认工作正式启动。属于通检互认范围内的船舶,营运期间可就近向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申请检验,省去了来回奔波的成本。近日,南京交通部门发出了江苏首份全国船舶通检互认证书。

近日,在长江南京段的长江汇水上服务区,南京交通部门的验船师完成"鲁济宁货7308"船舶各项检验流程后,签发了年度检验合格证书。这也是全国船舶通检互认工作正式启动后,江苏签发的首份全国船舶通检互认证书。记者了解到,这艘船舶船籍地为山东济宁,按以往检验方式需回原船籍港检验,或请船籍所在地验船师来南京登船检验。

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五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吕玮庆介绍:“回到原船籍港也要有一个10天半个月的时间,成本大概也要有10万块钱左右;请济宁派验船师远途到南京,也要等待一两天或者两三天。这次刚好是在南京的附近装卸货,我们帮它(船舶)协调了靠泊一下(接受)检验,对于他(船东)来说是最为便捷的!”

实施全国船舶通检互认后,船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,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、向全国通检互认工作站和示范点范围内 合适的船检机构提交检验申请。检验合格后签发的证书、文书,各船舶检验机构、海事管理机构予以认可。

南京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局五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吕玮庆介绍:“检验的范围是10年以内的国内航行的海船,还有12年以内的内河船。种类一般是散货船、一般干货船、集装箱船,还有一些辅助船、工程船、多用途船等等。”

渔业船舶、新能源动力船舶等暂不纳入通检互认范围。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计,实施船舶检验全国通检互认后,全国超3.2万艘船舶将享受到本次政策改革带来的便利,预期节约社会成本超数亿元。

(田甜 编辑/郭晶晶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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